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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时间:2022-01-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追捕‘漏网之鱼’行动。最高检新近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也对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出部署。我们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贯彻‘打深打透’要求,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求除恶务尽;落实依法治理、系统治理责任,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联动,形成治理合力。”近日,在长葛市检察院召开的“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会议上,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松太如是说。

健全机制 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提供保障

今年5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对常态化斗争做出了安排部署后,长葛市人民检察院随即会商长葛市人民法院,印发了《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实施细则》,提出要进一步提高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经过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葛市涉黑恶案件已没有存量、目前也没有增量,但仍要时刻保持对扫黑除恶斗争的高度敏感性。检察机关在提请逮捕、审查起诉环节,人民法院在审判环节,办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团伙案件时,要把团伙犯罪是否涉黑恶作为审查的重点。”长葛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楠说。

他们要求,对疑似涉黑恶的犯罪团伙案件,检察机关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在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汇报的同时,和法院加强沟通研判,准确认定案件是否涉黑恶,做到“是黑恶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一个不凑数”。

检察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

拉高标杆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成惯例

2020年8月4日,长葛市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一起涉恶犯罪案件,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松太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这起涉恶犯罪案件,被告人尚某系刑满释放人员。2014年至2017年,以尚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在长葛市大周镇大尚庄村,多次持铁锹等随意殴打他人,致人受轻伤或轻微伤,严重干扰和破坏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庭审前,韩松太审阅了大量案卷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制定庭审预案。庭审中,由韩松太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被告人,分组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对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组织特征、行为特征、社会危害性进行剖析,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提出量刑建议。最终,拒不认罪的尚某在法庭陈述阶段认罪认罚。8月27日,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我院始终把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一把手’工程重点加以推进。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坚持院领导靠前指挥。”长葛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徐海东说。

办案质量 检验扫黑除恶成果的比例尺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该院党组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察干警,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扫黑除恶工作专班。对内,他们坚持涉黑恶案件集体研究,及时请示汇报,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恶犯罪的合力。截至今年11月,该院共办理涉黑恶犯罪案8件51人全部提起公诉,法院已全部判决。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指定该院办理两起涉黑恶犯罪案件,一件是魏都区袁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另一件是建安区史某等11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办案中,该院树牢全局观念,落实“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要求,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做到“既不降低标准,又不随意拔高”。

   该案审查起诉期间,他们对案情反复研究,多次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为法院审理该案打下坚实基础。9月26日,长葛市法院对袁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袁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的同时,该院还注重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动协作,积极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推动建立源头治理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该院对以孟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有力打击后,建议公安机关加强对KTV等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等;办理贾某等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寻衅滋事案后,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民间艺术团体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对民间艺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办理袁某等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案后,建议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找出管理漏洞,增强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章立制……该院先后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均已得到明确回复。

检察干警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斗争

大力宣传 让常态化扫黑除恶深入人心

“我们深知,宣传工作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该院政治部负责宣传工作的干警赵红彬说,他们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初期,积极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社区、村庄等,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扫黑除恶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保护伞”、关系网线索。

据悉,该院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扫黑除恶相关宣传资料近万份;通过“长葛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和该院官方门户网站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定的标准和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进展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后,并不意味着这项工作结束,尤其是转入常态化后,对我们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让常态化扫黑除恶继续深入人心,让隐藏在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无处遁形。我们还将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加强协作配合,对黑恶势力,保持露头就打高压态势,从严、从重、从快地办理好每一起涉黑恶案件,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同时,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长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长治久安’的良好法治环境。”韩松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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