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和能力,6月14日,光山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司马光广场开展“守住钱袋子 护住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干警结合经济犯罪检察职能,围绕当前高发多发的非法集资犯罪,针对人民群众知识盲区和误区,通过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犯罪的主要特征、表现方式和社会危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活动现场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册。
下一步,光山县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依法惩治各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帮助群众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平安光山建设保驾护航。
检察官提醒您,如遇以下涉及公众集资的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