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光检文〔2018〕16号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8年文明科室和文明干警表彰的决定
本院各部门:
2018年3月,我院开展了为其1月的“文明科室”、“文明干警”评选活动,通过各科室推送、民主测评、党组研究等一系列评选程序,共选出文明科室1个,文明干警2人,现将表彰结果公布如下:
文明科室:侦监科
文明干警:姜明、李雅婷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