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司法体制内设机构改革时间节点部署要求,我院制定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并严格按照公开竞职演讲、民主测评、谈话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党组决定和任前公示、审批任命等相关程序,完成了我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我院现有内设机构8个,其中综合部门2个,业务部门6个。经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审批通过,确定内设机构正职6名,副职7名。目前,人员调整到岗到位,新设机构已正式运行。新的内设机构布局,体现了精简、务实、高效原则,把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到一线办案部门,突出了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解决了单位人员忙闲不均的问题,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