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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621日在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炳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上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立足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全体干警闻令而动,下沉防疫一线,赴社区、网格、火车站开展疫情防控。建立涉疫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制假售假、妨害执行公务等涉疫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从严从快惩治疫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会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运用“三远一网”等信息技术办案,确保案件在诉讼期限内顺利办结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原则依法严惩黑恶犯罪,共提起公诉71人,追捕4人,追诉4人。聚焦“六”部署,办理了涉及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拘禁等一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案件,实现检察环节黑恶案件全部办结。针对朱某某等3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案人员多、犯罪事实多、涉嫌罪名多、时间跨度大等情况,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办案组,提前介入侦查、严把证据标准、严格办案程序,庭审效果良好34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体推进,发现并移送保护伞案件线索30条,起诉“保护伞”犯罪5人。按照“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制发规范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检察建议16份,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我院获全市扫黑除恶先进集体,1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2名干警获先进个人表彰。

全力服务决胜脱贫攻坚。按照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扎实开展定点帮扶等各项工作,向所帮扶村提供帮扶资金20万元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等各项任务。以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王某患先天性耳聋,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我院为其申请最高限额3元的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家庭实际困难。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并被评为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

全力做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全面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认真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检察政策和30条配套措施,助力各类企业复工复产。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批捕12起诉12。开展涉民企刑事立案监督、“挂案”清理等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撤案2件。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的贯彻“三个能不”司法政策,不批捕2人,不起诉5人,提出缓刑建议3人。在办理某牧业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经审查该公司犯罪情节较轻,且系带贫48户的民营企业,依法对企业负责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办理的该案被《检察日报》报道。深化检察法律服务,我院17名法律服务专员深入企业进行走访,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倾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立足服务人民,倾力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满足人民群众对平安生活的需求。强化维护公共安全,起诉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43人。实行危险驾驶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所有危险驾驶案件均在48小时内办结移送起诉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办理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4办理故意伤害等普通刑事犯罪25人。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持续严厉打击盗诈犯罪,强化网络安全司法保护,办理盗窃等犯罪113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116人,妥善办理“解冻民族资产”等电信诈骗案件,帮助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构建清朗网络空间。坚持政法城区大巡逻,切实提高我县公众安全感,我院“平安建设”工作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向往。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保护等检察职能维护良好生态环境。共审查起诉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222人,对涉林刑事案件,会同县法院、林茶局与被告人签订复植补种协议,督促被告人补种树木26.3亩。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参与河湖“清四乱”行动,依托“河长+检察长”制度,联合县委改革办、县河长办共同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参与日常巡河,对发现河道污染等问题共商解决办法,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处,拆迁河道内违章建筑1处。开展医疗废水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督促13家乡镇卫生院、18家口腔门诊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消除污染隐患。

满足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切。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秉持最大的司法善意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 13 人,不起诉3人。针对我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现状,就如何提高防护意识、避免伤害,我院未检部门撰写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出,阅读量4万余人次,获得2000余条点赞、好评。开展“校车安全检查监督专项活动”,针对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16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防溺水”等宣讲活动推行未成年“订单式”法制课,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安排授课内容,讲授法制课10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温度的期待。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55件群众来信均做7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结答复落实领导接访常态化机制,检察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接访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逐案化解,所有来信来访均已办结。严格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制度,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和法律援助为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提供在线信息查询、预约阅卷等服务。将公开听证作为检察环节回应民意、定分止争的重要举措,组织不起诉、民事申诉等案件公开听证8效果良好。

三、立足四大检察,聚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发挥捕诉一体制优势,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27人,提起公诉734人。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等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共不批捕84人,不起诉39人。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85.94%,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4%。强化法律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件、监督撤案14件,监督纠正漏捕16人、纠正漏诉1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5件。依法维护刑事执行权威,监督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中各类不当情形21起,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我院办理的关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对纪委监委移送3涉嫌职务犯罪的犯罪嫌疑决定逮捕并提起公诉。

做强民事检察。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大力加强民事检察监督,回应民众呼声。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共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7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发出其他民事监督检察建议4份,不支持监督申请10件。办理的付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19.78元,该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执行活动监督优秀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不断强化行政诉讼监督,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以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突破,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0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28.16万元。通过“圆桌会”的方式化解某置业公司欠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案,办案成效被《检察日报》报道,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做好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坚持把问题解决在诉前,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3份,回复整改率100%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均获法院胜诉判决。开展守护“舌尖上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对网络餐饮、消毒餐具等部分经营户不规范行为,会同监管部门,下架7家网络餐饮商户,关停1家消毒餐具企业。开展守护“脚底下”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维护城区破损窨井盖40安装内河河道护栏1000米。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全县范围进行实地调查,促使两处省级重点文物得到维护,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县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20208月份,县人大常委对我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实地查看办案效,提出指导意见,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四、立足严管厚爱,锻造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提升站位,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每周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树立服务革命老区“两个更好”发展司法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我院政治检视个案办理的创新经验被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借鉴。

持续加压,抓实从严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共记录报告54件。建立廉政家访制度,加强案促改警示教育,坚持“四访两谈一追责”跟踪问效机制,共回访案件当事人912人,倒逼办案人员公正司法。开展检务督建立廉政谈话、干警述职述廉评议等制度,促进廉洁司法

强化素能,夯实队伍根基。持续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对全院干警实行动态业绩考评,推动办案更加高效规范。入额院领导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提升业务指导水平。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在实战中提高业务素能。强化综合培优“三个一”工程,注重专业检察人才培育。在全院范围内评出每月之星、年度之星、业务能手、优秀内勤等,以先进典型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注重检察理论研究,实现调研成果转化21篇,检察情况反映被省院采用6篇,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

树立公信,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落实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意见,逐条梳理并及时整改。拓宽监督渠道,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76人次,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36件,法律文书36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6件,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依托我院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全年在中央、省、市报杂志、网络发表检察宣传稿件335篇。

一年来,我院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单位、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县平安建设先进单位;17名干警获得省、市级以上表彰3起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案件”,2起案件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案件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得益于党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不够紧密;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服务的实效不够明显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协调不充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薄弱;检察队伍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干警能力素质干部作风距离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和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服务大局为牵引,以法律监督为根本,坚持“转作风、提质效、塑精品、强保障”为光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定政治自觉,以更高站位服务中心大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找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点,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努力以办好案履好职的实际行动,确保检察工作与光山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二、坚定法治自觉,以更强担当助力平安光山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六建”任务,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持之以恒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围绕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积极运用监督智慧维护公平正义,通过法治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深入信阳到光山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检察履职守护光山绿水青山。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用法治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强化刑事和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坚定检察自觉,以更优质效深化监督主业。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清除害群之马。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专项活动。突出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坚持规模、质量、效果并重,打造精品案件,提升公众知晓度和监督影响力。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制度,进一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四、坚定纪律自觉,以更高标准打造过硬队伍。认真贯彻落实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抓实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工作,深化司法责任制落实,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自觉践行“五个铁一般”要求,围绕“三个环节”,聚焦“四大任务”,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标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检察机关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持续整治“四风”和违规办案问题,努力打造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逐梦惟笃行,奋进正当时新的蓝图已经绘就,新的使命催人奋进!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决定,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激励检察队伍奋斗“十四五”、奋战新征程,为谱写平安光山新篇章再作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有关用语说明

1.“三远一网(第1页第17行):指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是检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远程送达要实现与被送达单位和人员程序性法律文书的即时送达;远程庭审要实现与审判机关的远程公诉;远程提审要实现与羁押场所的在线提审;检察工作网是三远的基础网络。

2.“六清(第2页第2行):20204月,全国扫黑办召开第9次主任会议,提出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深入开展六清,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

3.“挂案”清理(第3页第4行):所谓“挂案”,即民营企业或者民营企业人士涉嫌犯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长期不处理、没有结论的案件。检察机关开展“挂案”清理,就是要对这类案件进行甄别,对确因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导致侦查难以开展、诉讼陷入停顿的案件,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法律原则,本着支持改革、激励创新、保护创业的精神,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4.“三个能不”(第3页第6行):是指对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依法能不给予刑事处罚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5.“河长+检察长(第4页第11行):是河南检察机关构建河湖生态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一项制度创新,在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检察长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定位,以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目的,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

6.“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第5页第8行):是指检察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网络、传真等形式,向检察机关提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以及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受理、审查、办理,7日内进行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将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来信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初信环节,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7.“三到位一处理(第5页第11行):是中央对信访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工作要求,即:群众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

8.公开听证(第5页第15行):检察机关坚持需听尽听,把有争议的案件摆出来,通过组织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与人意见,让更多的人听当事人诉求、现场评理,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能够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决定提供参考,推进司法公正。

9.捕诉一体(第5页第18行):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机关通过内设机构改革,改变过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分别由侦查监督、公诉部门负责的格局,推行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理,有利于增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10.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5页第21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该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11.羁押必要性审查(第6页第4行):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12.“三个规定(第8页第1行):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13.“综合培优‘三个一’工程(第8页第11行):是指按照端正执法思想,优化资源配置,转变工作方式,丰富工作内涵”的工作要求,坚持创新创优的发展战略,以培育优秀个人、优胜团队、优质工作为目标,充分发挥全市两级院每个班子成员的“导师”作用,进一步调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创先争优积极性,上下联动、协调发展、合力推进,确保培优工程和创新、品牌创建工作既定目标的全面实现的制度

14.“环节“四项任务”(第11页第17行):“三环节”是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和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四项任务”是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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