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及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紧紧抓住改革这一主线,积极推进落实员额制改革,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通过改革,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有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明显。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一)员额制改革落实情况
1、严格按照员额制检察官遴选标准,我院确定了25名入额检察官。2018年1月,随着转隶工作开展,共有10名入额检察转隶至监察委员会。目前我院共有入额检察官人数15人。其中院领导4人、公诉科3人、侦监科4人、控申科1人、未检办1人、民行科1人、环资科1人。
2、经党组研究,绩效考核办公室牵头制定了《2018年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并根据员额制检察官实际办案数量、质量及效率考评发放奖励性绩效。目前我院2017年奖励性绩效已经发放并公示,2018年检察人员绩效额核已核定完毕。
(二)新型办案机制落实情况
1、积极落实《关于加强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相关要求,提前为大部制改革做好准备,入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将有限的检察官资源整合,组成一支精干办案队伍。
2、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以来,我院各办案部门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形成了院领导带头办案,其他入额检察官全员上阵的办案模式,现入额检察官已基本适应新的办案机制。
3、新型管理监督机制已基本形成,由案管部门对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数量定期通报,监察部门对案件质量定期评查监督,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两手抓,积极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三)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我院积极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目前已经落实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1、转隶工作的开展,员额制检察官流失较大,共有10名员额制检察官转隶至监察委。我院员额制检察官数量严重低于司法体制改革配置比例要求。
2、 我院书记员招录工作还未开展,严重影响了员额制检察官办案的效率。目前案件基数大,在新的办案机制下,员额制检察官承受办案压力过大。
3、从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数据统计上看,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案件数量不足,占本部门平均办案量比例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