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以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及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紧紧抓住改革这一主线,积极推进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完善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等。
一、强化队伍建设、完善职业保障,做好员额制遴选增补机制。
(一)积极落实法官检察官初任和逐级遴选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司法体制队伍力量。
1、3名员额制检察官遴选上岗。按照省、市院安排部署,我院于2018年11月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我院先后出台印发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光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民主测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此次共遴选员额制检察官3名,目前正积极协调县委组织部完成人员干部任免、职业保障手续等相关工作。
2、8名省招书记员配置到位。按照全省书记员招聘工作部署要求,我院已完成8名书记员的招录工作,8名书记员进行政审,完成岗前培训和谈话,并于五一之后来院工作,目前相关工资、人事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二)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渠道逐渐明朗,择优选升工作全面开展。
1、 积极协调按期晋升工作。2019年3月,我院正式启动员额制检察官按期晋升工作,按照《河南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我院政治部提出符合按期晋升员额制检察官8名,其中晋升二级员额制检察官1名。晋升一级员额制检察官7名,按照党组研究、民主测评等相关程序,现已报送县委组织备案,工资配套已保障到位。
2、择优选升工作正式启动。2019年6月,按照《关于全省各级检察院检察官等级职数设置的批复》文件要求,省院共核定我院三级高级检察官职数2名,四级高级检察官职数4名。经党组研究,我院共有4名干警符合此次择优选升工作。2019年12月,我院3名一级员额检察官、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完成择优选升工作。
(三)落实检察官单独序列想配套的职业保障政策,健全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制度。
1、我院现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三类人员中员额制检察官职务序列工资套改工作,并核定了2018年检察人员绩效额度,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及奖金分配办法实施方案》精神,2018年绩效已全部发放。
2、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相应的待遇落实情况正积极推进。检察官交流转任、医疗、交通补贴、差旅、退休等相关职业保障政策正与相关对口部门积极协调,目前工作正有序开展
二、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健全执法办案监管体系,推动担任领导职务的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化、常态化改革情况。
我院先后起草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首次选任员额内检察官工作实施方案》、《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办法》,积极推进员额检察官落实司法责任制。
1、我院政治部牵头,各办案部门搭建组建新型办案团队,不断完善权责清单机制。目前我院入额检察官共计18人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将有限的员额检察官资源整合,已然形成了一支精干办案队伍。今年,院里专门成立了涉黑恶检察官办案组和职务犯罪检察官办案组,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稳步推进工作开展。
2、新型管理监督机制已基本形成,由案管部门对员额制检察官办案数量定期通报,监管部门对案件质量定期评查监督,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两手抓,积极做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3、我院积极督促担任领导职务的相关员额制检察官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承担办案任务,确保院领导办案量不低于分管部门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
(二)健全员额制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增补、退出机制情况。
1、我院建立健全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惩戒机制,出台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奖励性绩效考评办法》,并根据员额制检察官实际办案数量、质量及效率考评发放奖励性绩效。目前我院2019年奖励性绩效已经发放并公示,2020年检察人员绩效额核已核定完毕。
2、按照省、市院安排部署,我院于2018年10月开展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我院先后出台印发了《光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光山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民主测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本次增补名额拟按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总数35%的比例,共核定使用员额数4名。截止目前,我院共有3名检察官助理经过员额制遴选考试、业绩考评、民主测评等程序成为此次员额检察官预增补名额,并同时向市院上报相关材料。
三、其他改革工作
(一)深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常见罪名认罪认罚案件量刑指导意见。
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我院共审结108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06人,其中:醉驾案件共审结56人,适用认罪认罚29人,适用率为79.1%;涉民营企业1件,涉案企业为我县招商引资的华南牧业,在对其适用认罪认罚后,依法对其作相对不诉处理,适用率为100%;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共审结70人,适用认罪认罚32人,适用率为45.71%;涉疫情防控案件1人,适用认罪认罚1人,适用率为100%。我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406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后,变更强制措施36人,从宽量刑40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3人,社区矫正监督执行8件8人。
工作做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协调联动凝聚合力,成立认罪认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保障,强化沟通联动。同时完善会商联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突破部门瓶颈,形成多方合力。
二是严格依法推进,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量刑,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加强量刑的沟通协调,依法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合法性。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刑事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全力提升干警素能,不断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助推刑事审判提质升效。
(二)落实市以下检察院干部、机构编制、财务统一管理改革工作。
1、领导干部统一管理。6月份,院党组认真学习研究《河南省两级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统一管理办法》,严格对照方案要求确定领导干部统一管理人员范围,同时积极向县委组织部上报《检察院领导干部花名册》、《市、县检察院领导干部配备情况统计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确保干部统一管理落实到位。
2、机构编制统一管理。5月积极与县委编办对接,会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数据库政法专项、工勤、事业编制数及实有人数,形成书面材料,由编制部门盖章确认。6月,配合编制部门上报《检察院人员编制情况统计表》,为下阶段机构编制统一管理上挂做好准备工作。
3、财务装备统一管理。根据《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做好省以下检察院财务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资产划转管理工作。清查本单位所属所有资产,全面摸清家底。对部分破旧、废旧、净值为零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核对账面固定资产和实有固定资产数量,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清查各类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项,对往来不明事项,查找原始凭证,追根溯源,说明原因,确保每一笔账款都有据可循。
(三)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估,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8月4日,我院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领导小组》,明确业绩考评工作责任,由干部人事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案管部门负责统筹考评指标和分值设置,业务部门负责落实具体考评任务。8月底,我院已进行业绩考评模拟测评,并及时对考评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