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组织的“书香润检心 奋进新征程”主题征文活动中,我院戴胜同志撰写的《光检书影:在字墨间照见督察初心》一文荣获主题征文二等奖。
光检书影:在字墨间照见督察初心
政治部 戴胜
我常站在光山县检察院的五楼阳台上,看紫水塔的塔影斜斜切过院角的竹林。手中的《光山县志》翻到“人物志”篇,司马光“以法为纲”的治世理念与案头的《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条例》在晨光里重叠,那些被指尖磨出毛边的书页间,藏着我与检察督察工作的不解之缘。
一、图书室的墨香
十余年前我到监察科负责检务督察那年,老主任带我走进院图书室。在树影摇曳的窗棂下,“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仪表”的隶书刚劲有力,与书柜里整齐摆放的,散发着清香的书籍遥相呼应。记得在整理群众举报线索时,我曾对着一份字迹潦草的笔录发愁,直到在《资治通鉴》里读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忽然懂得督察工作首重“信”字——对法律的信仰,对群众的信守,对公平的信心。
那年深秋督察一起社区矫正案,在文殊乡司法所看见墙上挂着的《弟子规》节选。承办检察官在回访记录里写:“张某申请外出务工,其妻病重在床,需定期购药。”寥寥数语,让我想起司马光在《家范》中强调的“推诚于人”。我们对照《社区矫正法》逐条核查审批流程时,司法所老李从抽屉里摸出本泛黄的《刑法注释》,封皮上贴着张字条:“2003年,光山某村留守儿童案,第一次用法律为孩子撑起保护伞。”那一刻,典籍里的法理与乡土社会的情理,在大别山的褶皱里悄然衔接。
二、卷宗里的春秋
我的办公桌上,总摆着两样“老物件”:每一任监察科长传下来的铁皮书签,和一本盖着“光山县人民检察院”红戳的《人民检察史》。去年梳理历年督察案例时,发现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一份督察报告里,前辈用蝇头小楷记录着:“某某科干警骑自行车车办案,途中搭载当事人亲属,违反廉洁纪律。”泛黄的纸页间,仿佛能看见前辈跨上二八自行车,在乡间土路上颠簸着去核查线索的身影。
在送法下乡活动中,老检察员老邱捧着《民法典》,用当地方言给留守老人讲解赡养问题,书页间夹着的银杏叶书签,是他去年在大别山干部学院培训时捡的。我忽然想起《光山县志》里记载的“王审知治闽,设招贤院”,千年前的招贤纳士与今日的法治下乡,原是同一种“以文化人”的坚守。当我们检查办案系统里的文书送达记录,发现每个偏远村落的送达地址后都备注着“需步行三公里”“老人耳背,需大声讲解”,这些带着体温的标注,让冰冷的法条有了大别山的温度。
三、案头的星子
去年冬天,在办公室值夜班,天气太冷,空调制热效果不好,便抱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坐在暖风机旁。翻到“六大纪律”章节时,窗外飘起了雪,灯光在雪片上折射出细碎的光斑,像极了前辈们在督察日志上画下的重点符号。记得有次核查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对着堆积如山的扣押清单头晕眼花,忽然想起司马光砸缸的智慧——跳出惯性思维,从“如何保障当事人权益”的角度重新梳理流程,竟发现了三处登记瑕疵。
在整理廉政教育素材时,我总爱翻开本地的《廉政文化手册》,里面收录着邓颖超同志在光山视察时的讲话:“党的纪律是铁的,谁也不能违反。”这句话与《检务督察工作条例》里的“严管就是厚爱”相互印证,让我明白督察工作不是冷冰冰的制度执行,而是对战友的守护。就像此刻,当我在督察报告中写下“建议加强涉案财物管理信息化建设”时,眼前浮现的是年轻干警在暴雨中护送物证箱的身影——我们所守护的,从来都是法律的尊严与检察人的初心。
离开图书室时,暮色已为紫水塔镀上金边。手中的《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志》翻到最新一页,记录着省检察院已部署deepseek大模型,即将下沉基层的场景。那些在数据中游走的监督程序,与千年前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时“穷竭精力,以成大典”的精神,在时光长河里激起同样的浪花。
案头的台灯亮起来时,我翻开新的督察日志,笔尖划过“司法为民”四个字。窗外的竹林在风中沙沙作响,恍若千百年前的书页翻动声——那些沉淀在典籍中的法治智慧,那些闪耀在卷宗里的人性光芒,正化作光山检察人脚下的路,在大别山的腹地,在每一次监督与被监督的往复中,铺展成通向公平正义的漫漫长途。而我们,始终是执灯的人,也是追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