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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最美检察蓝丨洪本群:在第二故乡“益”心为公
时间:2023-08-09  作者: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二故乡“益”心为公



他,曾遭遇生活磨难,从镇政府干部位置上下岗;他,半路开始自学法律,完成了从律师到检察官的蜕变;他,踏遍了光山的山山水水,只为守护第二故乡的公共利益。他就是光山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洪本群。


洪本群,男,1976年3月出生,河南新野人,回族,大学学历,2017年3月入额。2011年7月到光山县检察院工作,历任反贪局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环境资源检察科负责人等职务,被评为信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入选信阳市检察院业务标兵、调研人才库、公益诉讼人才库等,获嘉奖1次。


洪本群出身农家,对青山绿水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群众生活中的难点痛点有着深刻的感受。他用真情和法律守护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展示了公益诉讼战线一名共产党员的风采。自2017年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以来,他就从事该项工作,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10份,向法院提起3件行政公益诉讼和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均获胜诉判决。在案件效果上,督促复垦耕地112.35亩;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收回国有资产880.59万元;督促清理水域面积130余亩;整治违法养殖场11个。


一条河流的胜诉


2018年5月,洪本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程某村塔沙河河岸被人越界采砂导致林地被毁,他来到现场,看到长500米、宽120米的河岸塌陷了,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豁口。



经查,2017年以来,张某某和杨某某合伙经营某围孜砂场期间,私自超出采砂规划区域采砂,造成50.25亩的耕地和林地被毁坏。


洪本群将调查情况给领导汇报后,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对二人以破坏性采矿罪立案调查。2019年8月22日,二人分别被光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缓刑五年,并分别判处罚金30万元,违法所得533万元上交国库。


张杨二人虽被判处刑罚,但程某村50.25亩被毁坏土地没有得到恢复,洪本群积极向信阳市检察院汇报情况,要求追究二人的生态修复责任。


2019年6月28日,信阳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信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某、杨某某对受损的河道和河岸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并承担制定修复方案费用944.1万元,履行管护义务,获得胜诉判决。


判决生效后,洪本群每月都会来到修复现场,一点点地看着河岸固基防护坝修好了、砂土填充齐平了......在两年时间里,洪本群多次和张杨二人会商工程进展,完善各项设施,在二人投入近900万元、建设混凝土护坝440米、填筑土方18万方后,失去的土地终于又变回了良田。


一个团队的初心


洪本群是光山县检察院唯一的公益诉讼检察官,他带领3人组成的公益诉讼团队常年奔波在光山各乡镇,被称为“车轮上的检察官”。他们常年巡视着全县的15条河流,完成了对23处水库的水质检测,对115处红色文物进行实地走访,对商超、农贸市场等开展食品安全调查17次,一份份检察建议就是一次次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初心实在。办理的案件有3起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1起案件被评为河南省检察院、河南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制加强林业资源保护典型案例,1份检察建议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十优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为持续落实“河长+检察长”制度,他们共收集“河湖四乱”问题线索25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为消除河道行洪隐患,对某湾大桥项目违规堵塞河道、刘某村村民在河道违规搭建简易便桥等4起河道行洪隐患进行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问题进行了整改。对发现的某湖湿地公园内有多处死鱼及垃圾、某河北路有19处堆放垃圾点、某湖河道旁有多处堆放焚烧垃圾点等河道污染隐患开展调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垃圾,建立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调查,发出检察建议12份,督促行政机关在6家畜禽养殖场安装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行政处罚污染超标的3家养殖场,关停2家养殖场。


为落实“林长+检察长”制度要求,他们对滥伐、盗伐林木类刑事案件16名被告人,会同县法院、林业局与被告人共同制定复植补种协议,已在大苏山森林生态修复司法示范性基地补种林木120余亩。对发现的普通群众对全县为禁猎期和禁猎区的规定知之甚少、不知道野生兰草为重点保护植物的问题,向县林茶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降低了此类犯罪的发生。对群众举报的杨某村牢山水土流失严重,致山下小水库被冲毁问题开展调查,促使问题得到完全解决。对天某村小潢河河岸存在多处非法盗采河砂坑,河道破坏严重问题开展调查,督促行政机关制止了违法行为,有效修复受损河道。对某雀园多地出现盗采山砂情况开展调查,督促多部门对破坏山体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为回归初心,呵护红色文化,他们对发现的某畈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9旅指挥部、医院等旧址年久失修、管护不到位、破损严重的问题,向县文广旅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进行维护,并设立保护标识。县文广旅局随即编制修复方案,并上报省文物部门争取维修资金150万元,目前已开展修复工程。对全县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情况开展调查,撰写的调研报告得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助推多处红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开展军人权益保护专项调查,对军人、军烈属出行依法优先、享受医疗优待、文旅优先优惠服务等情况开展实地调查,详细梳理存在的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各项保障措施完善到位。


为关注民生,维护公共安全,他们对发现部分小区闲置塔吊未进行固定或拆除、未安装消防设施、飞线充电现象普遍等安全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份,助推多部门开展专项活动,排除安全隐患35处。连续3年开展窨井盖安全调查,对发现主城区内存在大量窨井盖未安装防护网、破损甚至缺失,多处窨井盖高于地面5厘米以上,对公众出行有较大隐患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促成2000余问题窨井盖得到维护。对发现的大量未经检验的液化气气瓶在社会流通、未建立气瓶溯源系统、未能做到对管道燃气用户每年一次的免费安检等安全隐患开展调查,发出检察建议后,录入气瓶追溯系统气瓶11000余只,15家液化气充装站安装扫码追溯充装设备并运行,规范了管道天然气入户安检流程。


一个人的远征



洪本群不仅对光山充满了热爱,他还把这份热爱带到了远方。2021年,他积极响应信阳市检察院号召,主动报名,到西藏最艰苦的阿里检察分院开展援藏工作。


在克服了身体的不适后,洪本群充分发挥反贪工作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到西藏某监狱原政委任某(二级高级警长)等滥用职权要案的侦查工作中。


在迅速熟悉案情后,他到西藏六地市开展了广泛的调查取证工作,后又负责第三侦查小组,带领小组询问证人40余人次,核定了5个新的犯罪事实,撰写了100余页的侦查终结报告3份,为整个案件的如期侦查终结作出了贡献。



公益诉讼检察官肩上扛的是公共利益“守门员”的责任,虽然面对大量平凡琐碎的小事情,却可能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后一道关口。群众利益无小事,守护公益,洪本群一直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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