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0日,光山县检察院门前鞭炮声声,陈翠花及其婶婶黄从珍将一面“执法为民”的锦旗递到了检察长黄立鹏的手上,“感谢检察院,感谢你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
去年6月底,陈翠花的父亲被一场车祸夺去了生命,因小儿麻痹后遗症已多年丧失劳动能力的母亲无法承受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整日躺在床上茶饭不思,年仅17岁的陈翠花一时也不知所措,幸好其婶娘里里外外忙着缮后处理,年幼的小翠花才勉强闯过这一关。接下来的事情是肇事方赔偿的问题,经过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肇事一方负全责,双方达成协议,对方赔偿陈翠花家10.7万元人民币。可接下来的事情让陈翠花更是六神无主了,一些不知名的“债主”纷纷到其家来讨债,称其父亲生前欠了他的牛钱(原来其父生前专替别人介绍贩卖牛、猪等生意),且多数都没有欠条,父债子还,老实巴交的陈翠花也如数把欠款还上,这样一来二去,已经失去了顶梁柱的陈家所指望的“救命钱”就所剩无几了。案件移送到侦监科审查批捕,承办人走访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及时向主管检察长和检察长作了汇报,决定对此案启动案后救助预案,黄立鹏检察长指示,一定要本着为民解忧的执法态度,切实做好一切案后工作。经过协调,检察院又为陈翠花补追2万元的赔偿,当这沉甸甸的2万元钱递到陈翠花手上时,她激动的眼泪禁不住又夺眶而出。“检察院的领导为我们老百姓考虑得太多了,要是没有这后来的2万元钱,她家的日子真没法过下去”,陈翠花的婶娘满含感激地说,“我们想了好长时间了,送其它的东西怕领导们不收啊,就是送面锦旗,也无法表达我们的感激之心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