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信阳市文明办创建科副科长张春竹一行三人,在县文明办主任张春根的陪同下,对我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年度复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陪同检查。
检査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餐厅、活动室、12309检务服务大厅、检察文化长廊等,仔细检查了办公楼内外环境卫生,围绕测评体系,逐一对照查测评内容查阅创建工作资料。
2018年,光山县检察院认真对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举措,营造创建氛围,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了各项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打造了风清气正、高效有序、文明和谐的检察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