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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及查办难的思考
时间:2012-09-24  作者:qiu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容摘要:商业贿赂犯罪是在经济行为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犯罪,它不但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损害了国家利益,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因此,商业贿赂犯罪是检察机关近几年来打击的重点。本文通过对近年来我们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特点和难点进行分析思考,归纳查办商业贿赂犯罪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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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商业贿赂犯罪实质就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行为,侵害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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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贿赂   特点  危害 难点 对策      一、商业贿赂犯罪的概念     商业贿赂犯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为违反该法第八条的行为,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其它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对方单位或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与之对应的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又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二、商业贿赂犯罪的构成特征      1、商业贿赂犯罪有着定的主体。行贿犯罪的主体是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受贿主体可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也可以是任何其他人员。他们都可以成为商业贿赂的共同主体。 、贿赂行为与经济交往紧密相连。这是商业贿赂犯罪同普通贿赂行为的主要区别所在,商业贿赂犯罪是在经营的过程中也现的。它离不开具体的经济活动。 、商业贿赂行为主体具有主观故意和牟利的目的。在经济活动中的行贿者,其主观目的就是想通过用财物来收买相关单位或个人,以便使之利用职务之便促成与自己的交易,从而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并争取额外的利益;而受贿人的主观目的就是要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从他人那里获取财物或其他物质性利益。      三、商业贿赂犯罪的危害。       1、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商业贿赂的盛行成为当今社会滋生腐败的温床。 、商业贿赂侵吞国家资产,损害国家利益。商业贿赂的实质就是用国家的钱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最终损害的还是国家的利益。 、破坏公平竟争,扰乱社会风气。在产品购销活动中“收回扣、拿好处”这种现象在导致行业的恶性竟争的同时,也助长当前社会经济交往过程中不择手段谋取私利的不良风气。       四、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难点       1、证据少。商业贿赂犯罪的行受贿双方一对一的现金操作,少有人证、书证的印证。这样就造成了行受贿案件中取得的证据数量少。       2、发案晚。贿赂案件的独特性决定了这类案件很少有受害人,所以这类案件少有举报人或是举报质量不高,近年来办理的贿赂案件大多是在多年后案发,由于时间长,导致了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模糊性,特别是行受贿次数、时间上和具体情节上,这也无形之中给正确的辨别证据真伪增添了难度。       3、串供、翻供普遍。贿赂案件的关键证据往往只有口供,为了逃避制裁,嫌疑人串供、翻供的现象比较普遍。       五、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具体策略        1、坚持双向查办的侦查方法。行、受贿双方存在着对应关系和利害关系,双方互为对方犯罪行为的证人,又是犯罪嫌疑人,充分的利用双方互相提防,互相猜疑和希望自己供述在对方之前而减轻和免予处罚的心理特点,牢牢把握战机,致使行、受贿双方相互提供证词,从而使案件顺利侦破。近年来我院查办的贿赂犯罪案件80%以上都是采取此方法,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深入初查,果断决策。初查对能否立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既要做到细致初查,又要果断行动以防贻误战机。我院在查办余颢、陈立斌、李明胜行贿窝串案中,细致的初查就起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接到线索后,侦查人员开展了细致的初查工作,利用三名犯罪嫌疑人相互防范的心理,在深入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分阶段先后对三名犯罪嫌疑人果断立案,防止了相关人员串供和毁灭证据。 3、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在所查办的行受贿案件中,应成立统一的指挥机构,将参战侦查员分为取证组、审讯组、和保障组。工作中,审讯与取证相互配合,以最短时间核对被举报人交待的情况,攻其不备,出其不意,迫使被举报人交待真实情况。这样既可以提高讯问效率,也为突破十二小时讯问限制寻找到较好的途径。 4、强化讯问、靠前指挥。在讯问过程中,主管和部门领导都是身处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直接与犯罪嫌疑人交流,寻找突破被讯问人的心理防线。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基础上,在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松动的第一时间,让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及时固定证据。采取录像、亲笔书写犯罪经过的形式对口供进行固定。有效的防止了翻供的情况发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受贿这种“一对一”案件固定证据难的问题。如我院近年来办理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0%以上的犯罪嫌疑人都亲笔书写了供词,且无翻供的案例。 、依法人性化办案,感化被询(讯)对象。在程序合法,保障被讯问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在询(讯)问的过程中更注重人性化办案,化解双方的对立系,给被询(讯)问人以人道关怀,对身体不适和有疾病的证人、嫌疑人及时提供药品。领导亲自开导和说服询(讯)问对象,感化被询(讯)问。这些策略在多个个案实践中起到了良好的效果。